标题:明法尊者:哭笑人间 内容: 哭笑人间明法比丘人间有哭、有笑,在正法律威仪中,只允许微笑,不当的笑、哭,则受到制止。 忧愁啼哭,是欲界众生的情感表现。 众生的哭,往往有复杂的心情,夹杂善恶的成份。 但单说哭这一桩,哭是不容忍某事的嗔心表现,只是恶,无善。 教化大众的佛教公众人物在公众场所,以哭来表现或诠释“慈悲”实在有所不宜。 凡夫也能做到不哭。 婆四吒婆罗门尼有六子相续命终,因念子而发狂,裸形散发,因见到世尊,即恢复正常,惭愧羞耻,闻法后,信心清净。 之后,第七子丧命,就不再啼哭,传为美谈。 (《杂阿含》1178经,大正2. 317) 三果以上的圣者,就不再有啼哭之事。 笑则有善. 有恶,世尊说:“有六喜行(cha somanassupavicara),云何为六? 如是比丘,若眼见色,喜于彼色处行。 耳. 声、鼻. 香、舌. 味、身. 触、意. 识法,喜于彼法处行。 ”(《杂阿含》336经,大正2. 93上) 六根触及六境,有善心之喜与不善心之喜,阿罗汉只有唯作(非善恶)的笑。 世间的庆典娱乐,又有歌舞助兴(甚至标榜是佛教的),是经典所指摘。 “诸比丘! 于圣者之律,唱歌是哭泣。 诸比丘! 于圣者之律,跳舞是痴狂。 诸比丘! 于圣者之律,越度露齿大笑(hasita),是儿戏。 诸比丘! 于世间应断唱歌、跳舞,善士因某事笑,微笑(sita)即可。 ”(《增支部》3. 103 (A. I, p. 261) (《嘉义新雨杂志》第35期) 发布时间:2025-09-11 13:59:33 来源: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:https://www.xuefo.net.cn/1132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