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印光大师:儿女婚嫁当在人品上计不当在家财上计(文白对照) 内容: 儿女婚嫁当在人品上计不当在家财上计译文你女儿的婚事,家人不同意,应当再反复考虑以后做决定。 并且要问你女儿是不是一定同意。 如果你女儿同意,就没有关系。 如果你女儿还没拿定主意,婚后或者嫌夫家穷,嫌规矩多,再被一班嫌贫爱富的人抱怨挑拔,这样就不好了,这又是不能不预先考虑啊。 应该先问你女儿,然后再求问佛可否,再作决定。 世间人为儿女婚嫁所考虑的,往往都在夫家贫富与否,而不在人品上考虑。 富家子弟,不数年就饥寒而死的也不在少数。 一贫如洗,白手起家成就事业的有为青年,举国推崇的也不在少数。 (这是限于商界来说的,军阀不在其中。 )因为你说到这件事,因此不得不为你指出慎重的办法啊。 你女儿能说到这样好的婆家,实在是大幸。 至于八字不怎么合,这是定数的。 然而修持在于自身,命运靠我自己改变。 果然能常常以敬畏之心,来一心念佛,以及念观音,便没有业障不能消除的,没有福报不能获得的,这就是人定胜天的道理。 倘若她心里只是把八字不合放在心上,而懒惰懈怠,不肯修持,便就成了天定胜人了。 请把这个立命修身的道理,和你女儿说,就必定能彻底改变过去不好的思想和念头 。 小心谨慎修持,超凡入圣尚且宽绰有馀,何况八字这种小小的瑕疵呢? 二女儿如果未许配人家,应当给她选一个信佛的人家,让她早些出阁,以卸负担,免除心里的忧虑。 应当和她说,现在世道人心不古,越是有钱人家,越危险。 切不可不懂事,想要挑选婆家,以使得能够永远享受富贵啊。 穷人家只要安守本份就行了,纵然时局变动,也不至于有过于凄惨的事发生。 如果是富贵人家,或者被绑票被抢劫,而导致身命不保。 世间人各有所好,而好空名的人,必定不注意于实际的利益,这样的人叫做痴人。 你写给德森师的信,说一年半后,就把家里的事情推给你妻子,来苏州专心修持净业,印光绝对不同意你这样做。 如果你的妻子是明理之人,善于持家教子,当然可以。 但是她不过是个不明事理的人,你把未成年的二个儿子交给她教育,这就是等于你把两个孩子置于下流一类中于不顾,大失做父亲的天职。 对于两个儿子,就是不慈;对于祖先父母,就是不孝;对于佛法就是违背教诲和戒律。 佛法中的六度万行,一并世间的伦常道德,是也包括其中的。 你在家,可以引导他们归于正道,而一乡的人,尚且大多把你看作善知识。 你虽然没有大的建树,也是一方表率和榜样。 你如果这样做,若是在其他的法师,或者可能会对你的行为大加赞许。 然而印光不是这样的人,你不要看错了。 你如果一定不依照我说的做,我没有办法让你听话。 一定不允许你住在报国寺,这个我或者还能做到。 再不然,我也不妨回陕西,并非一定要在报国寺了此余生啊。 人都有各自的天职,印光不去其他的地方,而安然住在报国寺,也是天职啊。 在此战火纷飞之时,我如果轻易出走,无知的人,必定大生惊恐畏怖,更加难以安住了。 明白道理的人,必定藐视印光,而且轻慢佛法。 我虽然无力劝化恶人,我尚且有能力安抚善人。 我的去留,对于苏州人大有关系,你的去留,对于二个儿子大有关系。 这个话本来不愿说,因为你所考虑的,非常有失做父亲的天职,所以用我绝没有关系的责任,批评你大有失职的天职。 念佛求生西方,不拜佛而拜玉帝,实在是颠倒迷惑。 佛比玉帝高超何止天渊的悬殊。 见解浅薄的人,每每觉得玉帝尊贵无比,这是愚昧的男女,不知道佛法的通病。 人如果能够觉得自己困窘,而常存有畏惧和比不上别人的心,就不会起和人斗争的念头了。 所以陆游把困窘、畏惧、比不上别人,作为为人处事的哲学。 原文汝女之婚事,家人不愿意,当再斟酌,并问汝女有决定意见否。 若汝女有决定意见,则无碍。 汝女无决定意见,后来或嫌穷,嫌约束紧,再被一班嫌穷者喧怨之,则或致不吉,此又不可不预计也。 宜先问汝女,再问佛,以作定章。 世间人为儿女计,多多皆在家财上计,不在人品上计。 富家子弟,不数年即饥寒而死者何限。 一贫如洗,成家立业,举国推崇者又何限。 (此约商界说,军阀不在其内。 )以汝说及,因不得不为汝说其慎重办法也。 汝女得此好人家,实为大幸。 其不满意之年月,乃天也。 然而修持在我,命自我立。 果能常存敬畏,一心念佛,及念观音,则无业不消,无福不臻,此人定胜天之大义也。 倘彼懒惰懈怠,心中不以不满意之年月为事,则成天定胜人矣。 祈将此立命修身之大义,与彼说之,则必能洗心涤虑,战兢修持。 超凡入圣,尚有余裕,况年月之小疵乎。 二女若未许人,当为择一信佛人家,令其早些出阁,以卸担负,而免忧虑。 宜与彼说,今时人心不古,人家越富贵,越危险。 切不可不洞事,尚欲拣人家,以期其久享富贵也。 贫家只要人守本分即好,纵时局变动,亦不至过于惨凄。 若富贵家,或至身命莫保耳。 人各有所好,好空名者,必不注重实益。 汝与德森师书,说一年半后,当以家事推于汝妻,来苏专心修持净业,光绝不以为然。 若汝妻是明理之人,善能持家教子,则固无不可。 彼乃无知无识之人,汝将未能成立之二子交彼管,是汝置二子于下流类中,大失为父之天职。 于二子,则为不慈,于祖先父母,则为不孝,于佛法,则为违背归戒。 佛法中之六度万行,并伦常应世,亦在其中。 汝在家,可以引彼归正道,一乡之人,尚多以汝为标准。 汝虽无大作为,亦为一乡仪范。 汝若如此办法,若在别位法师,或可大加赞许。 光非此类人物,汝莫认错了。 汝若决定不依我说,我也无法令汝定依。 决不许汝住报国寺,此则我或可做到。 再不然,我亦不妨回陕,非定要在报国了此余生也。 人各有天职,光之不住别处,安住报国,亦天职也。 光若妄动,无知之人,必大生惊怖,更难安住。 明理之人,必藐视于光,且轻慢佛法。 我虽无力止恶人,我尚有力安善人。 我之去住,于苏人大有关系。 汝之去住,于二子大有关系。 此语本不愿说,以汝所虑,殊失父职,故以我之绝无关系之职说之。 念佛求生西方,不拜佛而拜玉帝,实为颠倒。 佛比玉帝高超,何止天渊相悬。 小知见人,每觉玉帝尊极无上,此愚夫愚妇,不知佛法之通病也。 人能自以为困,常存畏惧,与不若人之心,则便不起与人相讼之念矣。 故放翁以困,畏,不若人为哲也。 ——《文钞》之《复念佛居士书》印光大师 著述 佛弟子 敬译 发布时间:2026-09-02 16:26:40 来源: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:https://www.xuefoba.com/1189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