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净土论著:复邵慧圆居士书一 内容: 手书备悉。 昨明道师往申,令汇汝一百六十元,以了汝事。 汝虽与光相识多年,究不知光为何如人,今故不得不与汝略说之。 光乃犯二绝之苦恼子。 二绝者,在家为人子绝嗣,出家为人徒亦绝嗣,此二绝也。 言苦恼者,光本生处诸读书人,毕生不闻佛名,而只知韩欧程朱辟佛之说。 群盲奉为圭臬,光更狂妄过彼百倍。 幸十余岁厌厌多病,后方知前人所说,不足为法。 (光未从师,始终由兄教之。 )先数年,吾兄在长安,不得其便。 光绪七年吾兄在家,光在长安,(家去长安,四百二十里。 )遂于南五台山出家。 先师意光总有蓄积,云出家则可,衣服须自备,只与光一件大衫,一双鞋。 不过住房吃饭,不要钱耳。 (此地苦寒,烧饭种种皆亲任。 )后未三月,吾兄来找,必欲令回家辞母,再来修行则可。 光知其是骗,然义不容不归。 一路所说,通是假话,吾母倒也无可无不可。 次日兄谓光曰,谁教汝出家,汝便可自己出家乎。 从今放下,否则定行痛责。 光只好骗他,遂在家住八十余日,不得机会。 一日吾大兄往探亲,吾二哥在场中晒谷,须看守,恐遭鸡践,知机会到了。 学堂占一观音课云,高明居禄位,笼鸟得逃生。 遂偷其僧衫,(先是吾兄欲改其衫,光谓此万不可改。 彼若派人来,以原物还他,则无事。 否则恐要涉讼,则受累不小。 故得存之。 )并二百钱而去。 至吾师处,犹恐吾兄再来,不敢住,一宿即去。 吾师只送一元洋钱,时陕西人尚未见过。 钱店不要,首饰店作银子换八百文,此光得之于师者。 至湖北莲花寺,讨一最苦之行单。 (打煤炭,烧四十多人之开水,日夜不断。 水须自挑,煤渣亦须自挑出。 以尚未受戒,能令住,已算慈悲了。 )次年四月副寺回去,库头有病,和尚见光诚实,令照应库房。 银钱帐算,和尚自了。 光初出家,见杨岐灯盏明千古,宝寿生姜辣万年之对,并沙弥律,言盗用常住财物之报,心甚凛凛。 凡整理糖食,手有粘及气味者,均不敢用口舌舔食,但以纸揩而已。 杨岐灯盏者,杨岐方会禅师,在石霜圆会下作监院,夜间看经,自己另买油,不将常住油私用。 宝寿生姜者,洞山自宝禅师,(宝寿乃其别号)在五祖师戒禅师会下作监院,五祖戒有寒病,当用生姜红糖熬膏,以备常服。 侍者往库房求此二物,监院曰,常住公物,何可私用,拿钱来买。 戒禅师即令持钱去买,且深契其人。 后洞山住持缺人,有求戒禅师举所知者,戒云卖生姜汉可以。 禅林宝训卷中,五十四五两页,有雪峰东山慧空禅师,答余才茂进京会试,求脚夫力书,大意谓。 我虽为住持,仍是一个穷禅和。 此脚夫为出于常住,为出于空。 出于常住,即为偷盗常住。 出于空,则空一无所有。 况阁下进京求功名,不宜于三宝中求,以致彼此获罪。 即他寺有取者,亦应谢而莫取,方为前程之福耳。 近世俗僧多多以钱财用之于结交徒众俗家。 光一生不愿结交,不收徒弟,不住持寺庙。 自光绪十九年到普陀,作一吃饭之闲僧。 (三十余年,未任一职,只随众吃一饭。 )印光二字,绝不书之于为人代劳之纸。 故二十余年很安乐。 后因高鹤年绐去数篇零稿,登佛学丛报,尚不用印光之名。 至民三五年后,被徐蔚如周孟由打听著,遂私为征搜,于京排印文钞。 (民国七年)从此日见函札,直是专为人忙矣。 遂至有谬听人言,求皈依者,亦不过随从彼之信心而已。 富者光亦不求彼出功德。 贫者光又何能大为周济乎。 光绪十二年进京,吾师亦无一文见赐。 后以道业无进,故不敢奉书。 至十七年圆寂,而诸师兄弟各行其志。 故四十年来,于所出家之同门,无一字之信,与一文钱之物见寄。 至于吾家,则光绪十八年有同乡由京回家,敬奉一函,仰彼亲身送去。 否则无法可寄,此时未有邮局,而且不在大路。 (今虽有邮局,若无人承转,亦无法可寄。 )次年来南,消息全不能通。 至民十三年一外甥闻人言,遂来山相访,始知家门已绝,而本家孙过继。 (此事在光为幸,以后来无丧先人之德者。 即有过继者,亦非吾父母之子孙也。 )以故亦不与彼信。 以民国来陕灾最重。 若与彼信,彼若来南,则将何以处。 无地可安顿,令彼回去,须数十元,彼之来去,了无所益,岂非反害于彼。 故前年为郃阳赈灾,只汇交县,不敢言及吾乡。 (吾村距县四十多里。 )若言及,则害死许多人矣。 今春真达师因朱子桥(近二三年,专办陕赈。 )来申,与三四居士凑一千元,祈子桥特派往赈吾本村。 西村亦不在内,然数百家,千元亦无甚大益。 由此即有欲来南者,一商人系吾宗外甥,与光函云,有某某欲来南相访者,作何回答。 光谓汝若能照应,令其得好事,则甚好。 否则极陈来去之苦,并无益有损之害,庶不致于害死彼等也。 此事真师一番好意,并未细想所以,兼又不与光说。 及光知,事已成矣,无可挽回。 闻数十年前,湖南一大封翁做寿,预宣每人给钱四百。 时在冬闲之际,乡人有数十里来领此钱者。 彼管理者不善设法,人聚几万,慢慢一个一个散。 其在后者,以饿极拚命向前挤,因挤而死者二百余人。 尚有受伤者,不知凡几。 府县亲自镇压不许动,死者每人给二十四元,棺材一只,领尸而去。 老封翁见大家通惊惶错愕,问知即叹一口气而死。 不几日其子京官死于京中。 是以无论何事,先须防其流弊。 光岂无心于吾家吾村乎,以力不能及,故以不开端为有益无损也。 灵岩先只上十人,大家以姚某之病,遂方便彼住于其中,此事岂可为例。 彼寺年岁好,所收租金不上千。 不好,则又要减,此外一无进款。 近三年因有皈依徒,知灵岩系真办道。 每有托其打念佛七者,稍为津贴,故住二三十人。 然光绝不于灵岩有所求。 灵岩寺诸师,每有供其父母牌位于念佛堂者。 报国代光校书之德森师,并其友了然师,(现亦在报国)均以孝思,各供其亲之牌位于灵岩。 光则绝不言及此事。 光若言及,彼固欢喜之至。 以光有此举,即涉有攘功及自私之迹。 况素未见面,只汝一信而皈依,即可在此养老乎。 如此则凡皈依之苦人,皆求光养老。 光手中若能出金钱谷米,则亦非不愿。 惜无此道力,何能行此大慈悲事乎。 昔福建黄慧峰,每以诗相寄,稍有薄信,光为寄各书,彼复求皈依,(与光年岁相等)后又要出家,光极陈在家修行之益。 彼自诩为发菩提心,实则求清闲,为儿孙减养老费也。 且其言决裂之极。 光曰我在人家寺里住三十年,一身已觉多矣。 况汝又来依我出家,汝决定要来,汝来我即下山。 何以故,我自顾尚不暇,何能顾汝乎。 从此永不来信矣。 可知前之道心,是为子孙求利之心,非真有道心也。 汝人颇聪明,然亦有不以己心度他人之心之蔽。 在己分则知其艰难,在人分则谓其容易。 不知光比汝尚为苦恼,以后祈汝自量己力以做事。 若再令光代出钱财,则万难如命以偿。 何以故,光不止识汝一人,亦不止汝一人有求于光也。 倘止汝一人,数年来用三五百元,亦不甚要紧。 又有此处灾赈,彼处善举,又将何以应之。 即如印书一事,亦不能任意令寄。 彼原有章程,想已看过。 若随人意要者即寄,虽有数十万家当,亦办不到。 况大家凑钱支持乎。 如要当按照本发请,此则可以满愿。 如谓有益于人,即当如我所要为寄,则此社当即关闭矣。 普陀志,从前系请一不知佛法,不信佛者所修。 而且为光亦作一传以附之,光极斥其非。 后以一二事彼不依光,光遂完全辞之不过问。 及彼修好。 交与法雨退居。 放大半年,才求光鉴订。 光以无暇,故迟几年。 故此书绝无光之名字,以彼所录光之书并名者,通去之不存。 其请人写,排板刷印,不派普陀一文。 山中请书者,接纸工价每部六角。 共印三千部,除任者一千多部外,只存千多部,光尚须送人。 汝令寄数包来代送,其心甚好,但亦是未知其难。 祈以后常存施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。 凡事以己之心度人之心,以人之心度己之心,则汝后来决定会做到光明辉耀,人神咸悦地位矣。 不知此苦口之药,以为然否,祈慧察。 又教诲浅说之板,万不可存弘化社。 以此事不定一年两年即关闭。 无基金,无定款,时局不好,人不相助,则不关何能支持乎。 佛学书局交通宽,营业性质,能持久。 交彼则于彼于汝均为有益也。 发布时间:2026-11-09 02:51:47 来源:学佛网手机版 链接:https://www.xuefoba.com/121051